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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延边州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2021年11月09日 14:36  点击:[]

  根据延边州医疗保障局和延边州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延州医保联发[2021]17号通知,调整了延边州职工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其中针对大额医保个人及单位缴费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内容请查看附件(职工医保政策调整通知)。

另请特别注意:大额医疗保险缴费时间从每年1月调整为前一年度12月(即2022年大额医保费需要在2021年12月缴纳),在职人员个人部分大额医保,将从12月份工资中扣除。望周知!

 

 

             延边卫生学校财务办

              2021年11月9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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