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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因私出国的相关通知

2026年04月30日 15:39  点击:[]

通知:

根据上级相关组织部门要求,我校在岗在编教职工因私出国(境)证件集中保管;因私出国需要到人事部门将登记备案人员信息库进行登记造册,并将所在学院的出国审批表和承诺书复印件以及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一并提交。

一旦发现以下问题:1.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2.违规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3.瞒报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4.未经组织批准擅自因私出国(境)。学校党委将在延边州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所登记的备案人员信息库对未经审批擅自出国(境)人员进行情况核实,并根据相应情节给予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

因私出国(境)审批工作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请严格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出国(境)审批手续。

特此通知。




延边卫生学校(延边大学护理学院)

下一条:关于印发 《延边卫生学校(延边大学护理学院)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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