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6月23日下午,护理学院组织全院非党教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题学习活动,学院党委书记马新玲主讲。
马新玲围绕该法核心框架、核心要义和重要意义进行系统讲解。她指出,该法是我国首部民族团结进步专门法律,共7章65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她重点阐释了“四个与共”理念,即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强调要增强各民族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推动互嵌式社会结构建设,促进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结合护理学院实际,她勉励非党教职工在日常教学、临床带教和管理工作中自觉维护民族团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育人全过程,做民族团结进步的践行者和传播者。
与会教职工表示,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民族团结进步法治保障的理解,增强了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以法律实施为契机,立足本职岗位,为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贡献力量。
此次活动是护理学院党委关心关爱非党教职工成长、推动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全覆盖的重要举措。
(一审:赵倩 二审:郝金莹 三审:马新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