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校内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通知》,遵照《延边大学绩效考核与绩效分配实施方案》,经学院绩效考核与分配工作小组审议,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制定了《护理学院2021年奖励性绩效考核与分配实施细则》,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6日至2022年1月10日。任何部门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需出据事实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2436138 联系人:赵冰
上一条:行政科级岗位拟聘人员情况公示 下一条:关于进行延边大学护理学院二○二一年度考核的工作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