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卫生学校以护理教育为主,同时,发展其他高等专业技术教育,培养掌握现代护理科学知识的护理高级专门人才和掌握现代先进技术的高等专业人才。
1、拟定学校改革与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报请延边大学审批后组织实施。
3、负责管理学校教学、科研工作,搞好学科建设,承担、落实校教学计划内跨院的教学任务。
4、负责学校评聘、条配和使用计划编制内的教职员工并做好队伍建设工作。
5、学校作为一级核算单位,负责管理、使用学校和地方政府预算下拨的各项教育经费预算收入。
7、负责学校学生的培养、教育、管理和“三育人”工作。
9、开展与国内外的教学、学术、科研等多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二、机构设置(根据延州事改发[2006]59号文件)
机构规格相当于县级待遇,内设机构10个(办公室、教务办公室、人事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学生工作办公室、保卫科、伙食科、团委、财务办公室、后勤办公室)。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所有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教育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17年收支总预算1246.35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61.83万元,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自然减少。
2017年收入预算1246.3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246.35万元,占100%。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6.35万元,占100%。
2017年支出预算1246.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6.35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04.29万元,占96.63%;公用经费42.06万元,占3.37%。
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6.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246.35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1230.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2 万元。
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6.35万元,其中:其中: 基本支出1246.35万元,占100%。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1204.29万元,占96.63%; 公用经费42.06 万元,占3.37%。
教育(类)支出1230.93万元, 占98.76%,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42万元,占1.24%,主要用于我单位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的缴存。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46.35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4.29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2.06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离休人员经费。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 0 万元,与2016年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为差额拨款单位,州财政只负责人员经费的拨付。
截至2016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2017 年无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通过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 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费的国际旅游、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